条款及规则

 Min Kee Ho (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依据本服务条款, 提供本网站(https://minkeeho.com/)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 请您务必详读本条款.

当您使用本服务时, 即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所有内容(包括现有与未来衍生的服务项目). 本公司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本服务条款之内容, 当本公司在使用个人资料的规定上作出大修改时, 我们会在网页上张贴告示, 通知您相关事项. 您于任何修改或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 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等修改或变更. 若您不同意上述的服务条款修订或更新方式, 或者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务条款的其他任一约定, 您应立即主动停止使用本服务.

2. 会员的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 您同意以下事项:

为确保双方权益, 请您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 提供您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义注册为会员.
每位会员仅能注册登录一个帐号, 不可重覆注册登录.
即时维持并更新您的个人资料, 确保其正确及完整性, 以获取最佳服务.
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的资料, 本公司有权不事前通知, 即时暂停或终止您的帐号, 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

3. 会员帐号、密码与安全

如客户透过本公司注册为 Min Kee Ho 会员, 会员帐号为电子邮件, 必须详实填写, 前述注册帐号及密码, 不能重复登录. 客户注册时必须填写确实之个人资料, 若发现有不实登录时, 本公司得暂停或终止您的客户资格, 若有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 亦将依法追究.

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之后,你将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是你的责任。利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你将负完全的责任。你同意以下事项:

(a)你的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你将立即通知 Min Kee Ho
(b)每次连线完毕,均登出你的帐号使用。你未能遵守本项规定所衍生之任何损失或损害, Min Kee Ho 无法也不予负责。

客户应该妥善保管密码, 不可以将密码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道或使用;以同一个客户帐号和密码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所有行为, 都将被认为是该客户本人的行为, 应由该客户依法负责.

客户若发现或怀疑有第三人使用其客户帐号或密码, 应该立即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但客户于通知前依法应负之法律责任并不因此通知而免除.

4. 会员行为

你了解一切的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其为公开张贴或私下传送,均为前开「内容」提供者之责任。易言之,你,而非 Min Kee Ho ,将对经由本服务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之「内容」负完全的责任。 Min Kee Ho  无法控制经由本服务而张贴之「内容」,因此不保证前开「内容」之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你了解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令人厌恶之「内容」。在任何情况下, Min Kee Ho 均不为任何「内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任何「内容」之任何错误或遗漏,以及经由本服务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而衍生之任何损失或损害。

你同意不将本服务作以下用途:
1.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滥用、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侵害他人私隐、有害或种族歧视的或道德上令人不快的「内容」。

2. 以任何方式伤害未成年人。

3.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包含但不限于 Min Kee Ho 主管、作者、论坛领袖、主持人,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之关系。

4.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以伪装经由本服务传送之任何「内容」之来源。

5. 将依据任何法律或契约或信任关系(例如由于雇用关系和依据保密合约所得知或披露之内部资料、专属及机密资料)而无权传送之任何「内容」加以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6. 将侵害任何人之任何专利、商标、营业秘密、版权或其他专属权利(以下简称「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7. 将任何广告信函、促销资料、「垃圾邮件」、「滥发信件」、「连锁信件」、「直销」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劝诱资料加以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8. 将设计目的在于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电脑软体、硬体或通讯设备功能之软体病毒或其他电脑代码、档案和程式之任何资料,加以张贴、上载、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9. 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线之伺服器和网路,或不遵守于本服务连线网路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10. 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适用的本地、国家或国际法规,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定。

11. 搜集和储存其他使用者之个人资料;如果有关个人资料得到正确储存,并根据有关的个人资料保障条例而使用,则不在此列。

5. 儿童及青少年之保护

儿童及青少年上网已经成为无可避免之趋势, 使用网际网路获取知识更可以培养子女的成熟度与竞争能力. 然而网路上的确存有不适宜儿童及青少年接受的讯息, 例如色情与暴力的讯息, 儿童及青少年有可能因此受到心灵与肉体上的伤害; 因此, 为确保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网路的安全, 并避免隐私权受到侵犯, 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到下列义务:

先检阅各该网站是否有保护个人资料的隐私权政策, 再决定是否同意提出相关的个人资料;并应持续叮咛儿童及青少年不可泄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资料(包括姓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信箱、照片、信用卡号等)给任何人. 也不可以单独接受网友的邀请或赠送礼物而与之见面.
谨慎选择合适网站供儿童及青少年浏览. 未满十二岁之儿童上网时, 应全程在旁陪伴, 十二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青少年上网前亦应斟酌是否给予同意.

6. 宣传信息

Min Kee Ho / 第三者有权向用户寄发广告,宣传资料。此类资料可能将被寄发到用户在 Min Kee Ho 登记的电邮地址等。此类广告宣传资料可能来源于 Min Kee Ho 之外的第三者,所以 Min Kee Ho  并不对此类广告宣传资料的内容负责,用户同意 Min Kee Ho 无需为此负责。

7. 知识产权保障

阁下必须认明本网站所提供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档案、音乐、声音档案、相片、影片、图案或广告内容只限阁下于网上浏览,并受版权、商标、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法例保障。阁下下载受知识产权保障之内容只限私人或非商业用途。阁下必须保存完整内容,未经本网站同意下,不得翻印、复制、散播或制造由下载内容而衍生的作品。

8. 弥偿

由于你经由「本服务」提供、张贴或传送之「本服务」、你使用「本服务」、你与「本服务」连线、你违反本服务条款、或你侵害其他人任何权利因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者提出索赔或请求,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你同意赔偿 Min Kee Ho 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主管.代理人.联名厂商或其他伙伴及员工,并使其免受损害。

9. 法律

您了解网际网路的无国界性,同意遵守当地所有相关规定之网上行为及可接受「内容」之法规。您特别同意遵守关于从香港或您居住的国家或地区输出技术性或个人资料所有相关法律。

10. 条款修改

Min Kee Ho 网站保留随时修改及终止服务,不论短期或长期及是否预先通知阁下。阁下同意 Min Kee Ho 网站不必因任何修改、暂缓服务或终止服务向阁下或任何第三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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