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退货安排

关于换货

Min Kee Ho 之商品均不设退货安排,除非个别产品网页有另外订明退货或换货条款,否则所有商品均依据「服务条款」内「Min Kee Ho 一般服务条款」的第4条为依据。建议您于订购前先细阅产品网页内的条款。惟如收取商品后发现商品有损坏 (不包括不正确使用 或 人为损坏)丶出现品质问题丶遗漏或错误送递,则可申请换货,而最终决定权会经供应商作商品瑕疵鉴定,并由供应商决定是否接受换货或退款。

申请换货程序

如您收取商品后发现商品有损坏 (不包括不正确使用 或 人为损坏)丶出现品质问题丶遗漏或错误送递产品等情况需申请换货,请于收货日期起计7天内填写“退货、换货及退款申请表” 或透过电邮提出提出书面申请 (请电邮至 cs@minkeeho.com )  ,于主旨注明 “商品换货申请 “,并于内容内附上有关之订单编号,送货单或收据,申请退货换商品名称及照片详情,我们会就所提供的资料与供应商联络。您亦可透过 minkeeho.com 上的即时通讯与我们客户服务部同事联络。

换货申请需符合下列条件:

(a) 有效之退货或更换政策适用;

(b) 完整及保留送货或取货时原有包装纸箱/袋,并确保商品包装处于交付予您时的状态;

(c) 未经使用并处于原先出售的状态,连同与货物提供的所有零件及配件,包括说明书、证书、标签、标记、消耗品、袋及盒;

(d) 于供应商指定期间内,商品退回予供应商;

(e) 连同绑定的赠品一同办理退换 (如适用)

退款安排

如供应商未能提供商品更换,经顾客服务部确认安排退款 (「确定日」) 后,退款安排如下︰

(a) 如该交易以信用卡支付,有关款项将于确定日起计 4 至 8 星期内退回到进行该交易之信用卡账户内,请留意信用卡的月结单。

(b) 如该交易是在OK便利店以现金支付,有关款项将于确定日起计 14 个工作天内以银行转帐丶支票形式退回到您的帐户内。

不论以上述任何形式退还有关款项,我们将不会向您收取手续费。但如需退款之商品于购买时享用了折扣优惠 ( 如商品组合优惠、商户或品牌折扣等 ),则退款金额会按比例调整,如有需要补回额外款项,将直接于退款金额中扣除。

注意事项

1. 退货、换货条款不适用于任何基于个人喜好而要求换货或退款之商品。

2. 商品换货以一次为限,并不接受任何换货后的退换申请。

3. 如确认退换货,已使用之优惠券将不予发还。

4. Min Kee Ho保留权利就处理不合理之退换货,并保留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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