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規則

Min Kee Ho (以下簡稱本公司)係依據本服務條款, 提供本網站(https://minkeeho.com/)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 請您務必詳讀本條款.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 即表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包括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 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 當本公司在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上作出大修改時, 我們會在網頁上張貼告示, 通知您相關事項. 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 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若您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 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 您應立即主動停止使用本服務.

2. 會員的註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 您同意以下事項:

為確保雙方權益, 請您依本服務註冊表之提示, 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為會員.
每位會員僅能註冊登錄一個帳號, 不可重覆註冊登錄.
即時維持並更新您的個人資料, 確保其正確及完整性, 以獲取最佳服務.
若您提供任何錯誤不實的資料, 本公司有權不事前通知, 即時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 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3. 會員帳號、密碼與安全

如客戶透過本公司註冊為 Min Kee Ho 會員, 會員帳號為電子郵件, 必須詳實填寫, 前述註冊帳號及密碼, 不能重複登錄. 客戶註冊時必須填寫確實之個人資料, 若發現有不實登錄時, 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您的客戶資格, 若有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相關法律, 亦將依法追究.

完成本服務的登記程序之後,你將收到一個密碼及帳號。維持密碼及帳號的機密安全,是你的責任。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你將負完全的責任。你同意以下事項:

(a)你的密碼或帳號遭到未獲授權的使用,或者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你將立即通知 Min Kee Ho
(b)每次連線完畢,均登出你的帳號使用。你未能遵守本項規定所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Min Kee Ho 無法也不予負責。

客戶應該妥善保管密碼, 不可以將密碼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道或使用;以同一個客戶帳號和密碼使用本服務所進行的所有行為, 都將被認為是該客戶本人的行為, 應由該客戶依法負責.

客戶若發現或懷疑有第三人使用其客戶帳號或密碼, 應該立即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將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但客戶於通知前依法應負之法律責任並不因此通知而免除.

4. 會員行為

你了解一切的資訊、資料、文字、軟件、音樂、音訊、照片、圖形、視訊、信息或其他資料(以下簡稱「內容」),無論其為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均為前開「內容」提供者之責任。易言之,你,而非 Min Kee Ho ,將對經由本服務上載、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之「內容」負完全的責任。 Min Kee Ho  無法控制經由本服務而張貼之「內容」,因此不保證前開「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或品質。你了解使用本服務時,可能會接觸到令人不快、不適當、令人厭惡之「內容」。在任何情況下, Min Kee Ho 均不為任何「內容」負責,包含但不限於任何「內容」之任何錯誤或遺漏,以及經由本服務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而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你同意不將本服務作以下用途:
1. 上載、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任何非法、有害、脅迫、濫用、騷擾、侵害、中傷、粗俗、猥褻、誹謗、侵害他人私隱、有害或種族歧視的或道德上令人不快的「內容」。

2. 以任何方式傷害未成年人。

3. 冒充任何人或機構,包含但不限於 Min Kee Ho 主管、作者、論壇領袖、主持人,或以虛偽不實的方式陳述或謊稱與任何人或機構之關係。

4. 偽造標題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識別資料,以偽裝經由本服務傳送之任何「內容」之來源。

5. 將依據任何法律或契約或信任關係(例如由於僱用關係和依據保密合約所得知或披露之內部資料、專屬及機密資料)而無權傳送之任何「內容」加以上載、張貼或以其他方式傳送。

6. 將侵害任何人之任何專利、商標、營業秘密、版權或其他專屬權利(以下簡稱「權利」)之「內容」加以上載、張貼或以其他方式傳送。

7. 將任何廣告信函、促銷資料、「垃圾郵件」、「濫發信件」、「連鎖信件」、「直銷」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勸誘資料加以上載、張貼或以其他方式傳送。

8. 將設計目的在於乾擾、破壞或限制任何電腦軟體、硬體或通訊設備功能之軟體病毒或其他電腦代碼、檔案和程式之任何資料,加以張貼、上載、發送電子郵件或以其他方式傳送。

9. 干擾或破壞本服務或與本服務相連線之伺服器和網路,或不遵守於本服務連線網路之規定、程序、政策或規範。

10. 故意或非故意違反任何適用的本地、國家或國際法規,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規定。

11. 蒐集和儲存其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如果有關個人資料得到正確儲存,並根據有關的個人資料保障條例而使用,則不在此列。

5. 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兒童及青少年上網已經成為無可避免之趨勢, 使用網際網路獲取知識更可以培養子女的成熟度與競爭能力. 然而網路上的確存有不適宜兒童及青少年接受的訊息, 例如色情與暴力的訊息, 兒童及青少年有可能因此受到心靈與肉體上的傷害; 因此,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 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 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先檢閱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 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的個人資料;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等)給任何人. 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之見面.
謹慎選擇合適網站供兒童及青少年瀏覽.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上網時, 應全程在旁陪伴, 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6. 宣傳信息

Min Kee Ho / 第三者有權向用戶寄發廣告,宣傳資料。此類資料可能將被寄發到用戶在 Min Kee Ho 登記的電郵地址等。此類廣告宣傳資料可能來源於 Min Kee Ho 之外的第三者,所以 Min Kee Ho  並不對此類廣告宣傳資料的內容負責,用戶同意 Min Kee Ho 無需為此負責。

7. 知識產權保障

閣下必須認明本網站所提供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檔案、音樂、聲音檔案、相片、影片、圖案或廣告內容只限閣下於網上瀏覽,並受版權、商標、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法例保障。閣下下載受知識產權保障之內容只限私人或非商業用途。閣下必須保存完整內容,未經本網站同意下,不得翻印、複製、散播或製造由下載內容而衍生的作品。

8. 彌償

由於你經由「本服務」提供、張貼或傳送之「本服務」、你使用「本服務」、你與「本服務」連線、你違反本服務條款、或你侵害其他人任何權利因而衍生或導致任何第三者提出索賠或請求,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你同意賠償 Min Kee Ho 及其分公司.分支機構.主管.代理人.聯名廠商或其他夥伴及員工,並使其免受損害。

9. 法律

您了解網際網路的無國界性,同意遵守當地所有相關規定之網上行為及可接受「內容」之法規。您特別同意遵守關於從香港或您居住的國家或地區輸出技術性或個人資料所有相關法律。

10. 條款修改

Min Kee Ho 網站保留隨時修改及終止服務,不論短期或長期及是否預先通知閣下。閣下同意 Min Kee Ho 網站不必因任何修改、暫緩服務或終止服務向閣下或任何第三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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