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貨/退貨安排

關於換貨

Min Kee Ho 之商品均不設退貨安排,除非個別產品網頁有另外訂明退貨或換貨條款,否則所有商品均依據「服務條款」內「Min Kee Ho 一般服務條款」的第4條為依據。建議您於訂購前先細閱產品網頁內的條款。惟如收取商品後發現商品有損壞 (不包括不正確使用 或 人為損壞)丶出現品質問題丶遺漏或錯誤送遞,則可申請換貨,而最終決定權會經供應商作商品瑕疵鑑定,並由供應商決定是否接受換貨或退款。

申請換貨程序

如您收取商品後發現商品有損壞 (不包括不正確使用 或 人為損壞)丶出現品質問題丶遺漏或錯誤送遞產品等情況需申請換貨,請於收貨日期起計7天內填寫“退貨、換貨及退款申請表” 或透過電郵提出提出書面申請 (請電郵至 cs@minkeeho.com )  ,於主旨注明 “商品換貨申請 “,並於內容內附上有關之訂單編號,送貨單或收據,申請退貨換商品名稱及照片詳情,我們會就所提供的資料與供應商聯絡。您亦可透過 minkeeho.com 上的即時通訊與我們客戶服務部同事聯絡。

換貨申請需符合下列條件:

(a) 有效之退貨或更換政策適用;

(b) 完整及保留送貨或取貨時原有包裝紙箱/袋,並確保商品包裝處於交付予您時的狀態;

(c) 未經使用並處於原先出售的狀態,連同與貨物提供的所有零件及配件,包括說明書、證書、標籤、標記、消耗品、袋及盒;

(d) 於供應商指定期間內,商品退回予供應商;

(e) 連同綁定的贈品一同辦理退換 (如適用)

退款安排

如供應商未能提供商品更換,經顧客服務部確認安排退款 (「確定日」) 後,退款安排如下︰

(a) 如該交易以信用卡支付,有關款項將於確定日起計 4 至 8 星期內退回到進行該交易之信用卡賬戶內,請留意信用卡的月結單。

(b) 如該交易是在OK便利店以現金支付,有關款項將於確定日起計 14 個工作天內以銀行轉帳丶支票形式退回到您的帳戶內。

不論以上述任何形式退還有關款項,我們將不會向您收取手續費。但如需退款之商品於購買時享用了折扣優惠 ( 如商品組合優惠、商戶或品牌折扣等 ),則退款金額會按比例調整,如有需要補回額外款項,將直接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注意事項

1. 退貨、換貨條款不適用於任何基於個人喜好而要求換貨或退款之商品。

2. 商品換貨以一次為限,並不接受任何換貨後的退換申請。

3. 如確認退換貨,已使用之優惠券將不予發還。

4. Min Kee Ho保留權利就處理不合理之退換貨,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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